督办督查室工作职责
为确保贵阳学院各项决策及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保证政令畅通,提高干部执行力,为学校领导决策提供有效服务,促进全校各部门依法行政,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推进政务督促检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建设,保证上级指示、学院工作重大决策及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特制定本工作职责。
一、负责督办督查上级主管部门批示、交办、转办事项的贯彻落实与反馈工作。
二、负责督办督查学校各项短、中、长期规划、计划的贯彻实施。
三、负责学校校长办公会及其他重要工作会议做出的重大决策、决议、决定执行情况的督办督查。(删除依据:党委会议事规则明确党委会议定的决议由党办负责督办)
四、负责督办督查政府、新闻单位转来、阳光服务平台流转或学院交流平台反映的有关问题的处理情况的督促检查。
五、负责师生员工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及其他重要信访问题的督办督查。
六、负责书记、校长信箱反映或牵涉我院的其他重大问题的解决处理情况。
七、负责督办督查学校领导指示和交办事项的督办。
八、其他需要督查督办的重要事项。